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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
2008-06-04 09:14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应急指挥体系

湖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由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长沙海关、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政府新闻办组成。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

1、省协调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

2、省协调小组副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商务厅厅长

3、省协调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4、省协调办主任:省商务厅分管生活必需品流通工作的副厅长兼任。

5、省协调办成员:省商务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商业改革发展处、市场运行调节处负责人。

6、省协调办日常工作由市场运行调节处负责。

二、信息监测与报告

1、省商务厅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对城乡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州、县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报送有关数据资料;省商务厅在分析判断可能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时,及时将重大情况向省协调小组报告;其他相关部门在生活必需品出现市场异常波动时,应及时向省协调办提供信息。

2、在核实确证生活必需品市场发生异常波动后,事发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省协调办报告。

3、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三、应急响应

根据上级指示或异常波动状态,省协调小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紧急会议,综合判断异常波动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研究提出应急措施。

Ⅰ级、Ⅱ级响应:启动省应急预案。省协调小组立即确定具体应急方案,报告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情况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省协调小组迅速部署应急工作,事发地市州、县市区应急小组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Ⅲ级、Ⅳ级响应:分别启动市州、县市区应急预案。市州、县市区应急 小组分别立即确定应急具体方案,组织实施救援,并将情况报告省协调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事发地应急小组做好具体应急工作;省协调小组派人指导,做好应急支援准备,并将情况报告省应急委,同时,随时掌握应急求援工作发展动态。

四、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联络电话

1、省协调小组领导联络电话

  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

  话:略;

副组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话:略;

副组长:省商务厅厅长

  话:22870602289160

2、省协调办联络电话

省协调办日常工作(含信息接收工作),由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承担。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方式:

电话:22871022287101

传真:228709422895012289506

处长:廖光辉,228711613974818700

3、省生活必需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联络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

 

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 做好肉类、食糖等关系国计民生商品和有关救灾应急物资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质监等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

 

2287116

2287102

2287101

2287094(传真)

2289501 (传真)

2289506(传真)

省发改委

省粮食局

负责省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

5990840

5991018(传真)

4375755

4375752(传真)

省经委

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

组织、综合运输

2212412

4428804(传真)

省公安厅

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4590999

4590215(传真)

省财政厅

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5165183

5165184(传真)

省交通厅

负责保障应急商品的公路、水路运输畅通

4443539

4428804(传真)

省农业厅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420707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4822021

4471233(传真)

省物价局

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加强价格监督管理

2212196(可传真)

省工商局

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8851842

省质监局

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对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及质量监督管理,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监督管理以及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5531748

 

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

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8633374

 

省政府新闻办

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审核新闻发布口径,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2218440

2218443(传真)

长沙海关

省统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

长沙中心支行

 

按照本部门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4781281(海关)

2212812(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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