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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堂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
一、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健康安全
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管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全程监管;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和信用体系,定期通报、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管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月”。
加强餐饮卫生监管。扩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范围,规范食品卫生许可和管理。加强对餐饮行业和学校、工地食堂的监管,提高餐饮卫生水平。
继续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强化日常监管,推动行业自律。严格准入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对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快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二、继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按照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的要求,制定实施“2007年湖南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制复制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打击售卖盗版光盘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整治“傍名牌”行为。
建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联防联治和案件督办。建立市州、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估和信息预警机制。
充分发挥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中心”为权利人、社会公众和有关执法机关的服务功能;完善“中心”的工作机制,规范举报投诉件的转交和办理;建立现有举报投诉渠道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便利畅通的举报投诉服务系统。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报道,强化对外宣传和国际交流。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基础教育。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的欺诈行为。打击旅游服务中的欺诈行为,建立旅行社信用等级制度。
加强对投资、招商、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众型欺诈行为。
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查办力度。建立湖南反商业欺诈网路,与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网路(12312)并网运行。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法律规定。加大对易受骗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识假防骗能力。
四、严厉查禁传销
(十三)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教育和疏导受骗群众。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十四)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各级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层层动员,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经济邪教”的本质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极大危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查禁传销行为。
五、继续深入整治的其他专项
(十五)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建材、汽车配件、烟草、肉类、酒类等产品的违法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反弹势头。
(十六)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和向农村售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工作。
(十七)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虚报、偷逃注册资金违法行为。整顿土地、文化、货币、证券、外汇、保险、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财经纪律。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等部门和行业的专项检查。治理价格欺诈,全面推广明码标价,提倡明码实价。
(十八)打击地下黑血点、黑血站。认真查找血液安全的薄弱环节,对重点地区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进行检查,规范采供血行为,确保医疗临床用血和原料血浆的质量安全,防止艾滋病等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建立健全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及时查处。
六、围绕整顿重点,加强法制建设
(十九)结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打击商业欺诈、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传销等重点,明确立法需求,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出台地方法规。
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打击破坏和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二十)建立健全联系会议、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实施公安派驻行政执法机关联络员制度;细化信息反馈、证据保全、安全移送等工作程序;提高衔接制度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结合重点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移送、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起诉等行为,增强衔接的透明度,落实衔接责任,保障有效监督。
八、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促进市场综合监管
(二十二)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和市场监管的其他领域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的路子,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部门执法协同,逐步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执法联防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监管效率,实现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综合监管。
九、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二十三)推进“金卡”、“金关”、“金税”、“金质”、“金盾”等工程建设。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部门执法需要,推动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通过试点,在重点领域和重点城市取得突破。
十、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提高经济领域诚信水平
(二十四)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十五)加快诚信制度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扩大信用需求,促进信用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健全诚信自律机制。加快湖南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六)围绕整规重点工作,以正面引导为主,组织好相关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舆论监督,揭穿各种骗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企业和消费者识假防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二十七) 发动群众自主维权,抵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打假维权,加大举报投诉的查办力度。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工作,充分发挥其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遏制侵权行为。
十二、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十八)各级要完善整规工作机构;各部门要充实执法人员,保障整规工作和执法经费,尤其要针对当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秩序混乱、监管薄弱的问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将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日常监管。
(二十九)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年度督查计划,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违法违纪的,要坚决纠正,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察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