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乡被列入“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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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14 08:50 文章来源:宁乡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7年12月28日,宁乡县被正式列为“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试点期限三年(2008年—2010年),此举标志着宁乡县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了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宁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申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2007年年初,县人民政府向省知识产权局作出了关于将宁乡县列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的请示,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的宁乡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县的工作方案。
据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亮介绍,宁乡县委、县政府决定以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主创新和县城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