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商务企业改制工作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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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31 16:26 文章来源:湘潭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根据2006年6月1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市商务企业改制工作全面启动。一年来,在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商务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商务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和提请解决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商企改制工作前段进展情况 2006年当年启动30家国有商务企业的改制,加上前四年商务企业实行“靓女先嫁”方略,先后批准改制的30家,故去年累计共有60家企业进入改制,需安置职工4527人。其中25家是由商务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的。同时,慎重处理了物资购销中心、建材公司和市金属材料总公司3家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经过努力,商务企业去年实际完成了27家(其中4家属当年批准)企业改制工作,安置职工1004人。目前,全系统还有33家企业正在推进改制工作,其中实行破产改制的11家企业,除1家企业受外界影响没有实际启动外,10家企业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受理了企业的破产申请,成立了破产清算组,企业在清算组的指导下开展企业破产改制的各项工作。实施关闭改制的22家企业,正按照企业改制方案,进行资产审计、评估、拍卖转让、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等,整体上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从目前改制工作进展情况来预测,资产处置变现和职工安置较顺利,到今年底,基本可以完成改制任务的有11家;有一定难度但抓紧进行有可能完成改制的估计有8家;而由于资产确权难度大等问题困扰难以改制到位的估计有9家。不管如何,总体要求是积极而稳妥推进。到7月底止,已基本完成和接近安置职工的有8家企业,如板塘菜食商场、药材公司、板塘百货大楼、友华家电公司、鞋帽专店、建材公司、外商投资服务公司和金属材料公司等。 商务企业改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2006年市商务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改制的25家企业中,有市针棉纺织品总公司等17家改制企业,由于企业改制安置资产严重不足,在享受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同时,市政府还从商务企业改制专项资金中支持企业现金改制成本1798万元。到今年3月底止,实际拨付到企业改制资金348.1万元,其中市解放路药店43万元、市太真之药店62万元、市百草堂药店104.4万元、市板塘蔬菜食品商场62万元;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市物资购销总公司22.7万元、市建筑材料公司54万元。 2006年,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决定,为加快商务企业改制步伐,会议决定安排4500万元改制专项资金,支持商务企业改制,分三年到位,当年安排1000万元。今年初,我局向市财政申报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主要用途,一是补充去年798万元的差额部分(2006年财政已列入预算1000万元,实际安排改制专项资金1798万元);二是今年准备再启动30家国有商务企业改制,要安置职工3570人,预安排专项资金约1700万元。拟在明年再安排1000万元,实现国有商务企业改制扫尾。上述初步安排,提请本次政府常务会议确定。 二、推进改制请求解决的几个问题 1、国有商务改制企业中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年提留挂帐问题。至今为止,市商务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复了36家(其中2006年批复25家,2007年7月27日研究同意了11家)商务企业改制,在处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年提留挂帐问题上,全部确定为“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这36家企业,离退休职工总数1681人(其中2006年批复改制的25家离退休人员1033名,挂帐金额为6198万元;今年同意的11家离退休人员648名,挂帐金额为3888万元),挂帐总额为10086万元。去年以来,我们已多次专题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派人来我局专题核实了情况。目前,已完成改制工作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无法进行分户缴费。为此,请求市政府本次会议对以上商务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年提留挂帐问题予以认定,以确保改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分户缴纳。 2、进一步明确集体商务企业改制政策。我市商务系统除国有商务企业外,还有集体商务企业37家,总人数1349人,分别约占全系统企业和职工总人数的20% 和10%。这部分企业领导和职工多次汇报,请求迅速启动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由于集体商务企业产生的特殊原因,普遍存在企业资产少、改制安置资产严重不足问题,根据对集体商务企业改制成本和资产情况的调研分析,仅有约10%的企业“河水煮河鱼”可以完成改制工作,但90%以上的集体商务企业因资产少或基本无资产难以启动改制。目前的现状是,如若能比照工业集体企业改制给予享受国土出让金返还和养老金提留挂帐处理的政策,有60%的的集体企业基本可以完成改制工作,但还有30%左右的集体企业仍存在安置资产不足的问题。为确保集体商务企业的顺利退出和职工的妥善安置。建议市政府对集体商务企业改制比照工业集体企业改制政策执行,即:一是集体商务企业改制,在处置土地资产时,土地出让金83%以内的部分视企业改制安置资产情况可以返还企业用于安置职工。二是集体商务企业改制安置资产不足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年提留作挂帐处理。三是确无改制资产的集体商务企业改制,按国有商务企业改制的审批程序,除享受上述一、二两条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外,再给予一定的改制专项资金支持。四是集体商务企业的改制审批,参照集体工业企业改制的审批程序审批。即集体企业改制只需要政策支持,安置资产与改制成本基本持平的,由商务企业改制办公室初审,报领导小组审批,办公室下发批准改制方案文件。企业改制安置资产不足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办公室初审,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批,以政府会议纪要形式批复。 3、请求加大对土地权属争议和规划控制问题的协调力度。土地权属不清和项目建设控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商务企业改制工作的推进。许多在大厂矿、高等院校设立的商务企业,因为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并且商务部门和改制企业难以协商、协调,造成资产不能按程序进行处置变现,严重影响了改制工作推进。如江南百货大楼、江麓百货大楼和湘大副食店等。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市相当多的城市建设项目如白石商业城、湘江风光带等项目开发建设,因建设难度大、进度迟缓,严重制约了座落其中的商务企业改制,已造成已批企业改制资产不能及时处置。以白石商业城为例,经摸底,商务系统有12家企业在控规范围之内,职工总人数1317名,应处置资产14处,土地面积达14090平方米,房产面积约21000平方米,其中,已批准改制企业4家,应处置资产5处。由于土地权属不清、项目建设控规造成辖区内企业改制成本钢性支出增加,维稳难度增大。据行办反映,近两年以来,由于这二个原因造成几家已批企业增加改制成本超过300万元。为此,我们建议:一是明确所有城建控规范围内的商务企业,坚持“改制优先”的原则,在企业进行资产处置时,按“三原”办法为改制企业办理资产转让手续。二是对白石商业城项目控规内的企业,属于项目一、二期开发范围解放南路以东的汽水冰棒厂、南北特食品公司等改制企业,请政府协调投资开发商尽快收购资产,推进改制工作。属于解放南路以西的菜肉商场等改制企业,鉴于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建议解除控规或坚持“改制优先”的原则,按“三原”办法为改制企业办理资产转让手续。三是对于座落在大厂矿和院校范围内的商务企业,恳请政府出面组织相关部门协调,为商务改制企业解难,对土地权属问题作出裁定,以快速稳妥推进企业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