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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商务局、招商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各商会、协会、学会: 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商务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为促进湖南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2008年湖南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商务厅信用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李安华(0731-2287105),刘建平(0731-2287098)
传 真:0731-2287098
二○○八年三月四日
2008 年湖南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湖南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商业欺诈、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为工作重点,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商务发展环境,促进全省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结合全省商务信用建设实际,进一步组织学习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商信用发〔2007〕254号)和《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05年省政府令第202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实现全省商务领域信用数据的归集和共享。
二、建立并完善湖南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
贯彻落实商务部和省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建立稳定可靠、运行通畅的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4月份试运行,5月份正式运行,设立省反商业欺诈子网站, 6月份各市州商务局、招商局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
三、认真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在全省商务领域组织开展形势多样、惠及百姓、注重实效的各类诚信宣传活动,宣传守信行为,曝光失信行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3月份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9月份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10月份组织开展 “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征文活动,11月份组织评选全省本年度商务领域十大守信事件、十大失信事件。
四、继续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按照省治贿办和商务部治贿办的要求,在巩固2007年反商业欺诈、治理商业贿赂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反商业欺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及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特许经营欺诈、外贸欺诈、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欺诈等六类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措施,规范零售企业、特种行业的商贸行为;突出抓好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三个重点”:进口配额、许可证的审批及管理,各类展览会、展销会摊位的分配使用,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严厉打击电子商务、外商投资等商贸领域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工作力度。
五、继续推动全省商务领域社会中介组织的信用建设工作,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继续指导全省商务领域各商会、协会、学会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加强成品油、典当、拍卖等特种行业和酒类、肉类、进出口贸易等重点行业的诚信建设,加强规划和引导,建立行业自我约束规则;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素质;规范商会协会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加强调研和监督,确保信用评价工作规范运行;指导建立企业联盟,共同制定和遵守行约行规,推进守法经商、诚信经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六、完善信用消费管理制度,促进信用消费发展 继续引导和鼓励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开展信用消费。完善各类信用消费制度,打击各种欺诈和侵权行为。在电子商务、分期付款、分时消费、零售信用、服务信用等信用消费重点领域,适时交流经验,推广成功做法。
七、建立健全信息员制度
各市州商务局、招商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各商会、协会、学会,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每月5日前定期报送信息,及时更新本单位本地区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厅信用办年内拟对信息员进行培训,年底将对信息员进行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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