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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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09 09:33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市州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发[2005]4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6]15号)精神,提高市场应急反应能力,现就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商务部应急商品范围,推荐备选企业
商务部应急商品已由原来的17种扩展到40种(见附件1)。请各市州商务局按确定的应急商品名单,再推荐一批供应能力强、经营规模大、资信情况好的企业,作为备选重点联系企业,并组织企业认真填写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推荐表(见附件2),于5月28日前上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电话:0731-2287101 传真:2287094)。
推荐备选企业数量:长、株、潭三市不少于4家,其它市州不少于2家。
二、确定重点联系企业,启动信息报送工作
我省前期推荐的湖南益阳粒粒晶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湖南省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益阳油中王油脂实业有限公司被商务部确定为第一批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联系企业)。请相关市州商务局认真组织已被商务部确定的本地重点联系企业,开始信息填报工作,信息报送采用互联网直报方式,所需用户名和密码请各重点联系企业拨打电话:010-51662601转627/616获取,并于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网站的市场应急管理系统,填报2005年《商务部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以下简称《年报表》)和2006年一季度《商务部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产销情况季报表》(以下简称《季报表》),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用户使用说明》(见附件3)。
新推荐的重点联系企业,商务部经过筛选后将于6月20日前进行网上公布,并确定为商务部第二批重点联系企业。凡被商务部确定的重点联系企业自2006年二季度起,于每年1月20日前填报《年报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填报《季报表》。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供相关服务
商务部将重点建立五项工作制度:一是信息置换制度,重点联系企业可以通过数据库获得相关行业信息;二是工作培训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信息报送技术培训;三是企业宣传制度,通过商务部网站等媒体宣传介绍重点联系企业及其产销商品;四是产品采购制度,制定应急商品紧急投放管理办法,在市场应急管理和抢险救灾活动中优先采购重点联系企业的商品;五是动态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基本状况、应急供应和信息报送等情况,优胜劣汰,适时调整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各市州商务局要充分认识建立应急数据库的重要意义,认真推荐本地区重点联系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按时填报信息,依托商务部平台逐步扩充应急响应企业数量,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市场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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