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对我牛皮纸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湖南泰格林集团有限公司税率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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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6 11:23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4月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召开第253次会议,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美国、俄罗斯和加拿大的牛皮纸反倾销案作出初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我国涉案企业中,湖南泰格林集团有限公司适用临时税率4.31%,青岛海王纸业集团临时税率16.13%,天津天保世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税率16.13%,其他企业的临时税率为7.96%。
2007年11月12日,韩国贸易委员会致函我驻韩使馆称,应韩国双龙制纸株式会社、EN纸业申请,决定对进口自中国、俄罗斯等5国的牛皮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我省的湖南泰格林集团有限公司为涉案企业,2007年出口韩国涉案产品260万美元。该公司聘请代理律师积极应诉,初裁后适用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在我国所有涉案企业中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