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湖南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湖南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2006-07-05 15:54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全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6月27日在长沙省委招待所召开。根据会议安排和厅领导的指示,我厅世贸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公布、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等四项工作。此外,我省还将从今年7月1日起,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试,重新核发《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另外,下一阶段要将制度创新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来抓,要启动修订《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出台《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办法》。

  会议透露,我省将在9月底前全面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章、文件。目前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都属于清理的范围,重点是清理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权益保护、政府监督等方面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不一致的规定。具体要求是,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等各方面,是否存在与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不一致的规定;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等领域,是否存在垄断及禁止性的规定;在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领域,是否有禁止性的规定;在社会事业领域,在金融业、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重组方面,是否存在禁止性的规定等。会议要求,我省县(市、区)的清理工作必须在8月底完成;市(州)和省直部门的清理工作,必须在9月底完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刘 琦 电话: 0731-228705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田甜 电话: 010-51651200-62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