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8日)
同志们:
刚才,昌伦同志就全省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我就专项整治工作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对专项整治的思想认识
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立了由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由相关十六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组成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八大任务之一。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猪检疫制度、根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非法肉品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好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商务部制定并印发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分四个阶段进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从我省目前的情况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生猪定点屠宰总体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但一些深层次和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从屠宰环节看,私屠滥宰屡禁不止,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劣质肉的行为时有发生;从流通、消费环节看,不合格肉品通过非正规渠道流入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一些地方仍有未经检疫检验、非法屠宰、甚至病死猪肉上市流通。猪肉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特别强调:“这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包括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是一项政治任务,责任重大。全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讲纪律,不推诿扯皮,不搞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尤其要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不能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使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效果。
二、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为确保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是要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生猪屠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骨干,保障所需经费,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工作到位。二是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将打击私屠滥宰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私宰专业村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进行联合执法,开展重点整治。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不能以罚代管,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阻碍行政执法检查、暴力抗法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根除私屠滥宰行为。三是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实现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重、难度大,我们一定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在省厅的工作方案中,就如何实现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提出了一些思路。但我认为,我们不能局限于现有的认识,希望大家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能够探索出更多更好的办法和途径来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三、注重专项整治的实效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内的监督管理工作。这次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吴仪副总理指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纠正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这次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涉及到农业、公安、卫生、工商、质检、规划、国土、环保、财政、人事等多个职能部门,离开了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保证专项整治的效果。因此,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努力争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各市、州要根据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制定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要求,从实际出发,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本市、州的具体整治方案,要明确各项责任目标,将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要对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生产条件、企业管理、肉品品质进行全面检查。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促进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提升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定点屠宰在保障肉食安全和保证市场供应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8月24日,省商务厅召开了全省保证市场供应工作紧急会议。现在,中秋、国庆两节快到了。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过好“两节”营造良好的氛围。
要切实加强对市场供应工作的领导,把保障市场供应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部署,抓落实,切不可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在近一段时间,分管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重点抓好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的各项工作,保持市场稳定,确保国庆、中秋两节的市场供应。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将商务部门在保证市场供应中的责任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处(科)室、到人,强化责任,并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落到实处;要增强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好生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调运、调节工作,确保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市场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中央在湘肉食储备企业和省级肉食储备企业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2007年第9号令发布的《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对储备企业监管的通知》(湘商运调[2007]29号)的要求,加强对储备肉的管理,确保储备肉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预报。发现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要及时按程序申报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蔓延,确保市场和价格稳定。
要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切实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副食品进入市场,确保群众节日消费安全。严肃查处串通定价、合谋涨价、操纵价格,以及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哄抬价格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行为。
同志们,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保障节日市场供应不仅是重要的经济工作,更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事关民生民心。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研究对策措施,确保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富有成效,确保“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繁荣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