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化商务综合执法简报(第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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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2 16:04 文章来源:法规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怀化商务综合执法简 报
第四期
怀化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 2009年9月28日
●支队组织中层骨干认真学习内部管理制度
●一大队开展“私屠滥宰严打周”活动
●二大队与部分市(县)联动开展节前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溆浦县酒管办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有新招
●麻阳县酒管办对《酒类流通随附单》施行情况进行稽查
支队组织中层骨干认真学习内部管理制度
9月10日上午,支队长石经五主持召开中层骨干会议,专题学习支队内部管理制度。支队内部管理制度共有13个。通过学习,大家强化了制度意识,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新阶段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以制度作保证,一致表示带头执行制度,做执行制度的模范,塑造好商务部门的执法新形象。
(办公室)
一大队开展“私屠滥宰严打周”活动
9月10日至16日,一大队联合畜牧、工商等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私屠滥宰严打周”活动。本次活动主要是一大队8月底以来不断接到在我市周边乡镇一些小型私宰点不定期私宰公母猪和一些病害猪、并运送到怀化市城区部分市场销售的群众举报,且经调查摸底属实而开展的。严打期间,执法人员均凌晨两点,在怀化市入城路口分点布控,严查死守。“严打周”活动,共查处私宰案件6起,查处违法人员15人次,没收涉案肉品826公斤,其中公、母猪私宰案件3起,没收涉案肉品630公斤,有力地打击了部分不法屠商气焰,维护了怀化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稳定,确保了广大市民食用肉品的安全。
(二大队)
二大队与部分市(县)联动开展节前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为确保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酒类食品安全,二大队除保持对怀化市城区酒类市场稽查的高压态势外,于9月23日至9月28日分别联动洪江、辰溪两市、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节前县域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此次整治的重点是检查《酒类流通随附单》施行情况和打击销售假冒酒违法行为,共检查商家82户,查获涉嫌销售假冒酒经营户9户,查获五粮液、茅台、泸州老窖等涉嫌假冒酒34瓶。《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施行情况较好,绝大多数被检经营户能出具《酒类流通随附单》,检查人员对极少数不能出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经营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大队)
溆浦县酒管办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有新招
7月份以来,溆浦县酒管办把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先后与县城取得定点接待资格的37家单位签订协议,要求各定点接待单位要带头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先责令整改,整改后不符合《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的,取消其定点接待资格。8月26至9月3日,该办还在溆浦电视台连续7天滚动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酒管工作气氛。
(二大队)
麻阳县酒管办对《酒类流通随附单》施行情况进行稽查
6月至9月底,麻阳县酒管办加大对酒类流通随附单施行情况的稽查力度,先后发放酒类流通随附单宣传资料300余份,下达整改通知书30份,下达处罚决定书6份,行政处罚3000余元。通过上述措施,该县酒类流通随附单入户率达80%以上。
(麻阳县酒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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