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化县酒管办1-9月份开展的主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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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2 10:42 文章来源:新化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开展了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法规宣传工作,并摘取其中有关的条款以文字的形式发出《告知书》(新酒字2009第004号)500份,使全县的生产厂家和经营者必需要知法懂法,自觉维护酒类产品的安全和经营秩序。
2、规范了经营秩序,查处了无证从事酒类批发经销商11家,无零售备案登记的经销商17家,违规经营和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60余批次。
3、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打击假冒伪劣酒及商标侵权的专项整治,共查获假冒伪劣酒172瓶:其中假茅台酒20瓶,酒鬼酒7瓶,开口笑15年6瓶,五粮液5瓶。并配合青岛啤酒查获商标侵权酒类1800多件。
4、对全县的酒类生产企业进行了规范整顿,目前新化有白酒生产企业4家,黄酒生产企业1家,并有三家黄酒生产企业正在申请办理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我办对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整顿,在没有办理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合格前一律不能上市。
5、为确保“十一”“中秋”两节的酒类安全,我办工作人员以“拉网式”的工作方式,对全县的批发部、宾馆、酒店、名烟名酒店及零售店进行了排查,确保了“两节”的酒类安全,使广大消费者喝上了真正的“放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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