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楼区酒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坚持依法治酒,确保酒类消费安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好成绩。
一、加强监管力度,规范酒类市场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酒类消费安全,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必须标本兼治,改变过去重发证轻管理,或者只发证不管理现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随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同时,对于酒类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法行为进行坚决、快速的打击,确保酒类市场始终处于酒管部门的监管之中:1、严格实行“三证”管理。对酒类生产、批发实行许可,对零售实行备案,是《条例》和《办法》赋予酒管部门的使命,也是酒类经营者进入酒类行业的“通行证”,把住了“三证”的发放就等于抓住了酒类管理的牛鼻子。今年1-9月份,中心城区补办和按规定重新办理零售证180余户(市酒办办了部分)。对那些个别屡教不改的无证经营户子,酒办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关门整改、停止营业、吊销执照。2、全面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确保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监控和可追溯性,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市场。今年以来酒办共查处不开具《随附单》的经营户共5家,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和限期整改。3、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为了严厉打击各种酒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3月份起开展全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和倒货、串货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加强白酒市场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5次,责令关闭门店案3起,收缴假冒伪劣酒300余瓶,为市民挽回直接经济损10余万元。假冒伪劣酒在每年的“3.15”全部予以集中销毁,制假售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目前,中心城区的假冒伪劣酒发案率逐年下降,酒类市场越来越规范。楼区至今未出现一例因假酒案中毒伤人事件,酒办经办的案件无一例错案,无一例上诉案件,无一例要求听证案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积极协办岳阳市“十大”杰出酒商评选活动。
为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我们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在今年“3·15”活动期间,我办在市商务局及市酒管办的统一组织下,联合其他县(区)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在市污水处理厂附近开展了2009年度销毁假冒伪劣酒活动,此次活动共销毁假冒茅台、五粮液、水井坊、国窖1573、剑南春、酒鬼、小糊涂仙、邵阳大曲、劲酒等共计五千余瓶,案值四十余万元。此次声势浩大的销毁活动,有力地震慑了制售假冒伪劣酒犯罪分子。6月1日起,我办积极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认真领会《食品安全法》精神,将食品安全法和酒管条例有机结合,在区食安委统一组织下,我办在岳阳市步行街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酒管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制作食安法宣传横幅两条,发放《食品安全法》、酒管条例等宣传资料三千份,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酒办专业人员还到市民集中区、商业繁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上门宣传服务,讲解酒类基本知识和防假识假技术,并在酒类经营场所发放“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警示牌五千余块。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酒类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一次,酒业从业人员培训两次,聘请资深酒类专家讲解酒类专业知识,请区法制办领导讲解行政执法规则和程序,请国际洋酒协会与名优酒类生产厂家的专职打假员现场讲解洋酒及名优酒的专业知识以及识假、辨假方法。通过学习,使广大酒管工作者学到了真本领,确保了酒类执法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真正做到了执法过程中不越位、不缺位、不移位。同时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我区范围内的酒类从业人员的行为,为我区的酒类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