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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在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8-07-02 09:42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工作,春贤书记、周强省长经常深入郴州、永州等地调查研究,多次强调要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今天召开专题座谈会,一是交流情况,听取意见,为有关会议作准备;二是统一思想,研究措施,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刚才,听了大家的情况汇报和建议,很受启发和鼓舞。特别是甘霖副省长的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我们都懂得“无农不稳,无工不富”的道理。现在,还必须在全省进一步深化“无外不快”的共识。湖南是一个农业大省,无农不稳的观念应该是比较牢固。无工不富,通过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三化”,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新型工业化是第一推动力”,得到了明显加强;如果再狠抓5到10年,肯定可以大见成效。无外不快,也喊了多年,但无论是在思想观念、政策措施,还是在操作层面上,都还存在一定差距。实践证明,开放的程度、招商的力度,决定经济发展的速度。作为内陆省份,湖南如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富民强省步伐?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开放。我们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湖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大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力度。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
  首先,要深刻认识到,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便捷途径。从世界经济发展历程看,为了更加有效地利用全球资源,跨国公司每隔20年左右就展开一轮全球化布局战略的调整,其外在表现就是产业转移,以最大限度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二战”后的几次国际产业大转移,都成就了世界经济“奇迹”。第一轮,日本承接美欧产业转移,迅速跻身世界经济强国;第二轮,造就了亚洲“四小龙”腾飞;第三轮,改革开放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利用区位和政策优势,主动承接发达国家和港澳台产业转移,得以迅猛发展;目前正在进行的、由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甚至东南亚国家的第四轮产业转移,也必将产生巨大影响。产业转移,本质上是现有生产力在空间布局上的调整。对承接地来讲,可以实现产业从无到有的突变性、从小到大的倍增性、从低到高的跨越性发展。主动、大规模地承接产业转移,能够带动资金、技术、品牌、市场随之而来、一步到位,是形成新的生产能力的最直接、最迅速、最有效的途径,对做大经济总量、推进加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加工贸易是全球制造业产业转移的主要实现方式。它把企业的生产要素配置和产品销售放在了国际市场,将企业置于国际产业链上的一个节点,使企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发展加工贸易既能扩大利用外资,又能较快转化为扩大出口,并可迅速提升一个地区的工业化水平。亚洲“四小龙”中的韩国、新家坡和台湾地区都是发展加工贸易、承接产业转移而实现工业化的成功典型。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地区的飞速发展也是依靠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起步的。他们都经历了由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逐渐发展到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加工贸易并最终实现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三个阶段。目前我国30万家外资企业70%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国内机电产品出口的7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90%都是加工贸易方式。加工贸易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力助推器。特别是2007年,全国加工贸易出口相当于GDP的19%,顺差增量拉动GDP增长1.3个百分点。我省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是一条便捷途径。
  其次,要清醒认识到,我省加工贸易发展现状与兄弟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急需认真反思,主动作为,奋起直追。近年来,我省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纵向比,进步很大;但横向与沿海地区比,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中部其他五省比,发展已明显滞后。一是总量小,速度慢。长期以来,湖南加工贸易占本省进出口总额的比例不到10%;在中部六省中,规模、发展速度和占外贸比重等都明显靠后。2007年,湖南加工贸易出口额5.5亿元,居中部倒数第一,不到位列第一的湖北(23亿)的四分之一、位列第五的江西(14.1亿)的二分之一,不到全国总量(6176.6亿)的千分之一;同比增长速度为43%,排名中部第三,与排名第一、第二的山西(162%)、江西(73%)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占出口总额比重为8.4%,位居中部末位,与排名第一的湖北(28.2%)、第五的河南(17.5%)差距极大,不到全国平均水平(50.7%)的六分之一。二是企业少,实力弱。2007年,全省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仅115家,其中在湖南体现出口实绩的105家,平均出口仅478万美元。三是重点城市发展差距明显。郴州市与江西省赣州市同为全国第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地理位置类似,郴州基础更好,近几年却被赣州迅速甩开:2007年赣州加工贸易出口3.04亿美元,是郴州的8.7倍。造成我省加工贸易落后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必须认真反思。这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包括了思想认识、投资环境、产业配套能力、通关、物流、政策支持体系等等在内的一系列因素引发的综合性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既要冷静客观分析,更要积极主动破解。当务之急,就是要高度重视,猛然警醒,正视差距,查找原因,研究有效对策,出台有力举措,努力奋起直追。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已成为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机遇,我省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必须抢抓机遇,赢得主动。产业转移有许多类型。从地域上分,既包括发达国家和地区向发展中国家的产业转移,也包括沿海地区向内地的产业转移,还包括中央大型国企在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布局和转移;从产业形态上分,既包括以加工贸易为主要实现形式的制造业产业转移,也包括以服务外包为主要形式的服务业产业转移;从技术水平上分,既包括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也包括传统产业转移。当前,我省要针对产业转移的新形势新任务,抢抓发展机遇,把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作为主要着力点。在营商成本、生产要素、政策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从中国沿海向中西部地区的以加工贸易为主要形式的制造业产业转移已成为大势所趋,可以大有作为。去年7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44号公告,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实行差别政策、鼓励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进一步推动了这一进程。据测算,我国沿海10个省市集中了全国加工贸易的97.4%,到2010年,仅粤、沪、浙、闽4省需要转出的产业产值就将达1.4万亿元。这无疑为包括我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机遇是流动的资源,稍纵即逝,失不再来。同时,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也已不再是“梯度转移”的概念,而是可以“跨度转移”,哪里的政策环境好、产业配套能力强、营商成本低,加工贸易产业就会转移到哪里。据分析,东部沿海地区大规模的产业转移将在今后三、五年内完成。为此,中西部各省市纷纷采取强力措施,比环境、抢客商、争项目,不甘落后;沿海省市也纷纷出台鼓励本省欠发达地区承接转移的政策措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也已参与进来。面对激烈竞争,我省如不采取得力措施,将有可能丧失机遇。另外,还要充分利用湖南人才、科教优势,积极承接服务业产业转移。相关地市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抢抓机遇,奋发作为,争取在承接新一轮产业转移中赢得主动。
  二、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各项工作
  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在总体思路上要扬长补短、全面推进,以加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为保障,以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为主要载体,主攻“珠三角”,拓展“长三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省加工贸易出口额过50亿美元以上,占全省出口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在基本原则上,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调动企业和园区的积极性;坚持加强环境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积极承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坚持发挥区域特色与提升产业优势相统一,着力承接有利于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产业优势提升的加工贸易项目;坚持扩大加工贸易规模与推进转型升级并重,在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项目的同时,着力推动加工贸易向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产业升级。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制定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规划。要在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抓紧组织编制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整体规划,着重解决“想发展什么”、“能发展什么”、“怎样合理布局”等问题,坚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整体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制定规划和方案时,要体现“四个结合”:一是承接产业转移与依托我省产业优势相结合。我省机械装备、钢铁有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电力机车等优势产业,具备配套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基础。要围绕这些优势产业,积极引进产业关联性、带动性强的加工贸易企业,推进产业配套。同时,鼓励我省优势企业利用国际市场配置生产要素,增加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以加工贸易方式扩大出口。二是要与区域发展规划相结合。各地要结合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有所侧重,突出特色,选准产业承接点和加工贸易重点发展方向。长株潭地区要结合“两型社会”建设,侧重承接和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密集型加工贸易,积极吸引研发、营销、服务等环节的转移。其他地区则要更多地承接在沿海发展受限制产业的转移,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加工贸易。其中,湘南三市要把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作为主攻方向;岳阳等湘北市县要力求在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上取得重大进展。三是要与国家政策和我省省情相结合。积极防止与“两型社会”建设相背离的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我省转移。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湖南的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其他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特别是要加快纺织、服装、塑料、玩具、家具、陶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四是要把各类开发园区作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主阵地。工业园区是承接产业转移、加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主要载体。要在现有各类园区内划出一定区域,专门用来承接产业转移。要完善园区承载功能,加强园区道路管网、通信网络、污水处理等基础配套建设,重点抓好标准厂房建设,推进土地集约利用。要建立健全以资金融通、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为主的园区配套服务体系,对转移项目实行一个机构管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
  2、加快建立健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政策支撑体系。以往我省这方面的工作基础较弱,导致了与兄弟省市加工贸易差距越拉越大。现在机遇难得,我们没有其他选择,只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非常举措,尽快地将这方面的劣势转化为优势,以求在竞争中赢得先机。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借鉴各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不断探索新路子,建立健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政策支撑体系。这个政策支撑体系,要始终突出以企业为本,力求做到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前瞻性相统一,力争在总体上优于其他兄弟省市;不但管整体,而且管配套,不但管方向,而且管操作。我认为,只要是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有利于发展湖南经济,只要不和法律法规相抵触,各种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都可以研究。有些政策不方便宣传的,也可以只做不说。特别是在保障转移企业用地、加强大通关建设、降低物流成本等几个制约我省加工贸易发展的瓶颈问题上要出台过硬措施,取得重大突破;在搭建承接平台、改善承接条件、完善促进体系等方面要加大财政、税务、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如突破用地瓶颈方面,综合利用丘岗山地、岩石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就是已经实践证明的一条好做法,应当形成为政策。借鉴江西、湖北等省已出台的鼓励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省商务厅已起草《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并已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办文进度,争取在6月16日的“沪洽周”以前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并在“沪洽周”上对外发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政策落实。
  3、大力开展承接产业转移的专题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在目前形势下,承接产业转移竞争非常激烈,必须主动出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取得实效。一要充分利用已有平台。要善于寻找和把握省内外一切相关大型活动和契机,力求为我所用,推动产业转移。六月份在上海举行的以引进战略投资者、承接产业转移为主题的湖南投资洽谈活动周(“沪洽周”)和七月份在深圳、广州、香港等地举行的加工贸易专题招商活动周,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办出实效。二要切实优化引资结构。现阶段我省开展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必须从本省实际出发,坚持既定原则,确保又好又快发展。要大力推行招商引资,摒弃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促进利用外资与发展加工贸易良性互动,努力改变产业型项目特别是“两型产业”项目偏少的局面。三要不断丰富招商手段。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招商引资的主要内容应突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招商手段,如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小分队招商、网络招商、以商引商等,争取多引进一些战略投资者,并带动一批与之配套的企业落户湖南。特别要注意探索新形式、拓展新渠道开展工作,如经常派出小分队或在产业转出地设立招商信息点、聘用当地信息员,盯住珠三角和长三角企业的转移动态,做到第一时间了解信息,第一时间研究对策,第一时间采取行动,确保招商取得最大成效。
  三、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强大合力
  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和凝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1、要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战略定位,将其作为承接国际资本转移的主要载体、扩大国际贸易的重要渠道、调整产业结构的有效手段、发展区域经济的战略措施、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便捷途径,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可以成立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组织协调机构,及时研究解决承接转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调度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落户工作。特别是今天参会的几个城市,应当成为我省承接产业转移的主力军、排头兵,应该把这项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战略重点来谋划、来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相关政策,掌握重大项目信息,协调破解发展难题。
  2、要健全工作机制。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必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引进产业转移项目的有功之臣,要根据引资规模予以适当奖励;各级要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二要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出口额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加工贸易企业定为企业所在地党政领导的工作联系点,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对口联系,明确专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及时了解和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商务厅、长沙海关等单位要建立省级加工贸易重点企业、重点园区联系制度,抓好动态管理和服务。三要建立责任考核机制。省商务厅可以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全省承接产业转移招商、促进加工贸易出口绩效的具体考核办法,加强对市州和各园区年终绩效综合考评。各地对相关工作部门以及园区和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促进工作和责任的落实。
  3、要优化投资环境。投资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好的投资环境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对外可以增强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对内可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发创业热情。这些年我省在优化投资环境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继续优化投资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法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上下功夫,结合职能提出“亲商、安商、富商”的具体措施。要规范和简化产业转移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要认真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所有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办理事项,都严格程序,规范环节,明确时限,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行政法规,办理项目审核手续,不得在政策规定以外向加工贸易企业强行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各级优化办要加强督查,对严重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要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加工贸易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管理要求高,必须加强对加工贸易各级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业人员的培训,尽快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加工贸易工作队伍。各级政府及劳动部门要安排经费,以就近转移的农民工为主要对象,优先组织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大中专技校学生就近到产业园区就业,鼓励大专院校开设加工贸易专业课、产业园区自办职工技术培训学校,倡导通过校企联合和订单、定向培训等形式,为落户企业提供数量充足、技能熟练的劳动用工。三是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处处都是地方形象”的文明发展意识;要及时通报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取得的重大进展,积极推介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坚定信心,激发斗志。当然,优化投资环境的工作远远不止以上这些,不但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全省上下都要把优化投资环境作为发展湖南经济的生命线来对待,齐心协力开展工作,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努力营造让投资者动心的政策环境、放心的法制环境、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称心的人文环境以及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启动我省“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在国家大力推动沿海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新形势下,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的新局面,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8年6月6日)
  (首发子站:湖南省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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