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平安邵阳 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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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0-31 15:38 文章来源:邵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
崇尚和谐,企盼稳定,追求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平安社会,是千百年来人民群众执着的追求。创建“平安邵阳”,这是市委、市政府顺应民意、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和谐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平安邵阳”创建活动开展一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巩固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持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没有平安的邵阳,就不会有发展的邵阳,更不会有和谐的邵阳。目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加快发展的“黄金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要把这个机遇变成加快发展的动力,变成加快发展的优势,必须创造一个安定的环境,形成一个稳定的局面。但同时,我们又正处于一个矛盾多发的“凸现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各种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加,解决矛盾与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维护稳定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因此,创建“平安邵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持之以恒,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地深入开展。
创建“平安邵阳”,必须深化严打整治。要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打击一切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经济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当前,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分子,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做到除恶务尽。
创建“平安邵阳”,必须加强法制教育。要认真搞好普法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办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律知识传播、普及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创建“平安邵阳”,必须夯实基层基础。要大力推行“以村为主、以社区为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综治机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基层群众为主体的综治网络,全面建设平安乡镇、平安村组、平安社区、平安家庭,打牢“平安邵阳”的基石。
创建“平安邵阳”,必须强化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义正气,鞭笞歪风邪气,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人心齐,泰山移。创建“平安邵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全市人民要以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为创建“平安邵阳”、构建和谐社会献计出力、争做新贡献。
(作者:中共邵阳市委书记 盛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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