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对外加工贸易、补偿贸易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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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02 15:03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注:
1. 申请书原件内容应包括:中外双方名称、合同号码、合同签署日期、合同期限、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总值、出口总值;如属对外加工装配,应写清工缴费单价及工缴费总额。如是补偿贸易则应写清返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返销期限。
2. 合同总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补偿贸易应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批件。
3. 说明:
★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资料
○为内资企业提交资料
△在加工贸易电子网上下载(www.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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